當今社會,騙子騙人的手法層出不窮,讓人防不勝防。近日,清城區(qū)法院審理了一宗招搖撞騙案,黃某輝、梁某賢因冒充警察“查賭”最終鋃鐺入獄。
“不許動,警察!”一聲大喝嚇得正在清城區(qū)某磚廠內“打三公”的人們四處跑竄,沒跑成的,就蹲在地上不敢動一下,賭資散落一地。一名“警察”出示了“警察工作證”,另一名“警察”則拿出銀白色的手銬說是來查處賭博的,并揚言要將賭博的人銬回派出所。道明來意后,三名警察隨即收繳了散落一地的賭資。
原來,這是被告人黃某輝等三人自編自導上演的一出“賊喊抓賊”的游戲。
黃某輝原系清城區(qū)某鎮(zhèn)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某警務區(qū)隊員。春節(jié)快到了,黃某輝、梁某賢伙同李某星(另案處理)三人商量,動動腦筋搞點錢過年吧,李某星說村里的磚廠內有人在賭博,不如就在那里搞點錢。于是某日下午,三人趁黃某輝在警務區(qū)工作之便利,竄至該磚廠內,冒充人民警察查處賭博,黃某輝把其單位的工作證在眾人面前揚了一下,以為是真警察前來查賭的賭徒們哪里還敢細加辨認,三名假警察順利地收繳了現場的賭資人民幣600多元,所得贓款三人共同分占。
法院經審理后認為:被告人黃某輝、梁某賢無視國家法律,伙同他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,其行為觸犯了刑律,構成招搖撞騙罪,為此,對二人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。
法官告誡:所謂招搖撞騙罪是指為了謀取非法利益,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,到處炫耀,從事各種欺騙活動,損害國家機關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形象、威信和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。
隨著市場經濟的發(fā)展,招搖撞騙犯罪的日益頻繁,極其嚴重地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,老百姓經常在“李逵”和“李鬼”充斥的環(huán)境中辨認真?zhèn)巍覚C關工作人員的言行、舉止代表著國家機關的形象、信譽,任何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應予取締,以維護國家機關的形象,給老百姓營造一個誠信、和諧的安居環(huán)境。